民警套牌开“被盗抢”丢失车西安交警发布通报

   2021-11-24 220
核心提示:  人民网北京7月11日电(孝金波 王晨羽)近日,有媒体报道《“被盗抢”丢失车:交警套牌后自己开》一事引发社会关注。7月9日,

  人民网北京7月11日电(孝金波 王晨羽)近日,有媒体报道《“被盗抢”丢失车:交警套牌后自己开》一事引发社会关注。7月9日,西安交警发通报称,决定对涉事民警罚款3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停职一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于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涉事车辆为“盗抢状态”,通报中表示,这是由于车管处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操作不当导致,目前已撤销相关盗抢业务,并责令车管处领导班子向支队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科室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据悉,陕AGX639车主侯某君与戴某红存在经济纠纷, 陕AGX639车辆由戴某红实际控制。2018年4月4日,戴某红又将该车交由朋友关系的交警雁塔大队民警王保云保管。

  2018年4月9日,交警雁塔大队民警王保云驾驶悬挂陕 AM990Q号大众牌汽车在雁塔大队门口停车时,被侯某君和张某楠拦截。侯某君认为该车是她的车辆,称王保云开“盗抢车”“套牌车”并报警。

  经交警碑林大队调查,该车实际号牌为陕AGX639,车主为侯某君,民警王保云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违法行为属实,4月17日,交警碑林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之规定,对王保云罚款3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王保云身为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事发后,对其停职一月,并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于6月19日研究决定给予王保云行政警告处分。

  2017年2月3日,侯某君向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陕AGX639号牌车辆进行技术锁定。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在相关材料不完备的情况下,基于避免车主财损的考虑,没有严格依据相关工作程序,就对该车按照涉嫌被盗抢进行锁定业务操作,导致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车为盗抢状态。

  由于该行为违反工作规定,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责令车管处立即撤销陕AGX639车辆被盗抢业务(2018年4月12日已撤销。

 
标签: 政策新规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申请链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