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民”被捕警示网络名人当带头遵守“七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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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昨日,云南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网络名人“边民”。“边民”,真名董如彬。警方认定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

  昨日,云南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网络名人“边民”。“边民”,真名董如彬。警方认定其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三个罪名。董如彬承认,自己收人钱财,替人发声,发表虚假不实言论。(10月17日新京报)

  网络名人“边民”董如彬,是云南最早活跃于互联网的网民之一。2008年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云南省十大网络牛人”,因在“躲猫猫”事件中表现活跃而进入人们视野,名噪一时。

  “边民”在成为网络名人之后,策划了一系列的网络谣言,对个人、地方政府进行攻击,甚至是抹黑国家形象。2011年3月,借用电影《让子弹飞》的情节,为他人将黄氏四兄弟说成现实版的“黄四狼”;2012年8月,西双版纳某房地产老板以17.3万元为条件,让他“搞臭”西双版纳州委原主要负责人;2013年1月,受云南宣威某房地产老板指使,发布《世界‘癌症村’形成的罪魁祸首》的虚假帖文,总点击量超过15万次,获利10万元;为提升知名度,他将湄公河“10.5”惨案歪曲成“湄公河惨案不是贩毒案、刑事案而是政治阴谋案”。

  “边民”为了经济利益,颠倒是非,对他人和地方政府进行肆无忌惮的攻击,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炒作湄公河惨案,伤害国人的感情,抹黑了国家形象,严重践踏“七条底线”,违反两高关于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利用网络炒作赚取的人气,董如彬于2011年6月创办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伙同他人虚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边民”等大谣胆敢一而再再而三地散布谣言,只因违法成本低,且当时没有有效的监督,没有法律依据。“边民”与“秦火火”、“薛蛮子”等大谣炒作手法如出一辙:捏造事实,精心策划,往他人身上“泼脏水”,裹挟民意强加压力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捏造事实,造成民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恶意攻击他,严重践踏“七条底线”。

  “边民”的被捕,再次证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名人更应遵守网络的“七条底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网络名人被众多粉丝簇拥,为广大民众关注,理应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带头遵守“七条底线”,维护网络文明。每一个网友都有责任遵守“七条底线”,用司法解释的武器同网络谣言做坚决的斗。

 
标签: 政策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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