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江宁法院“开房”传票系误写涉事者被通报批评

   2021-10-30 90
核心提示:  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 (孝金波 杨思萱)近日,一张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传票的照片在网上热传,其中,在“传唤事由”一

  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 (孝金波 杨思萱)近日,一张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传票的照片在网上热传,其中,在“传唤事由”一栏上,却是手写的“开房”两字,这引发网民热议。今日,江宁法院回应称,照片反映信息属实,“开房”系为“开庭”误写,责令所涉法官、书记道歉并给予其通报批评。

  4月3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表“关于传票通知开庭误写为‘开房’的声明”。其中指出,传票所涉案件为原告王某诉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于今年3月28日在江宁法院立案受理,书记员黄广凤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

  经过江宁法院党组专门开会研究,形成包括“责令道歉”、“给予通报批评”及加强监管的处理意见,具体如下:

  1.责令该案承办法官谢海勇及书记员黄广凤立即上门向原告王某解释原因,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开庭传票向原告王某送达。

  2.对该案书记员工作严重失误,承办法官未认真核对,造成的错误和社会不良影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3.该事情的发生,反映了我院在对书记员管理及诉讼材料的制作与审核把关上存在薄弱环节。我院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整改,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强教育和审判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有网民表示,“错字虽小事,但还是引以为戒”,为江宁法院“承认错误的态度点赞”。江宁法院表示,“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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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策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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