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二审宣判

   2021-10-30 160
核心提示:  据新华社太原10月29日电10月29日,山西省法院公开宣判吕梁市委原常委、山西省吕梁市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

  据新华社太原10月29日电10月29日,山西省法院公开宣判吕梁市委原常委、山西省吕梁市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诉一案,对张中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张中生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来源不明财产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山西省法院二审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余元。张中生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山西省法院认为,张中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中生对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部分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张中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索贿情节。张中生的受贿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张中生认罪悔罪,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其本人及家属积极配合赃款赃物追缴工作,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其积极检举他人重大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综合考量全案犯罪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华社昆明10月7日电记者从云南大学获悉,该校脊椎动物演化研究院研究团队近期在云南滇中盆地发现了一处约1.9亿年前早侏罗世晚期的兽脚类恐龙足迹点,这也是目前云南发现的最大兽脚类恐龙足迹点。相关成果已于10月5日在国际学术期刊《PeerJ》在线发表。…

  国庆假期,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多地派出各类检查。

 
标签: 政策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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