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李依环、孙竞)今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一个多月过去,施行情况如何?有哪些行为受到了处罚?记者了解到,近期,多地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排查消防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中行动。据悉,该市共成立39个检查组,检查187处高层民用建筑,发现189处隐患,共处罚58600元。
在检查中发现,南岗一小区因维修消防设施,停用消火栓和喷淋系统,且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落实防范措施。消防监督员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对物业管理单位罚款5500元,并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落实整改。
在道里一高层小区内,检查人员发现,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消防监督员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对物业服务企业罚款2000元,并要求物业立即安排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值班。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来到了位于方庄的亚胜铂第公馆,开展“回头看”式消防安全检查。在此前的7月24日,防火监督员就曾来到这里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开闭式防火门开启的问题后,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
时隔一周,防火监督员再次来到这里,发现在亚胜铂第公馆B座一楼楼道及公共办公区域仍然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且开闭式防火门依旧打开着。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对违规的亚胜铂第公馆作出3000元罚款的处罚,对违规的非经营性个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消息,8月6日,辽宁省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溪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其消防控制室存在无人值班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安排2名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中,大队监督员发现消防控制室有2个值班人员值班,但2人均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针对此违法行为,大队进行了现场调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