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设在竖着禁止停车交通标志牌的路段,公示牌上的监督举报电话被遮挡,经营资质到期仍在经营……
根据居民反映的线索,人民网《人民直击》记者走访发现,北京市朝阳区垡头街道的三个停车场存在上述问题。相关部门是否知情?合规停车场应满足哪些条件?
萧太后河流经垡头街道,其与翠城馨园D区之间,坐落着一个停车场。4月16日,记者走访时,其入口处的停车场道闸处于关闭状态。道闸一侧张贴着两个手机号,并标注“出/入车请联系,车场管理员随叫随到”。
现场未见停车场管理员,记者通过道闸上的手机号联系上管理员,以咨询停车名义将铁皮围挡区域照片发给对方。他表示,“对,这就是我车场里头。”
翠城馨园D区东门对面的武基街也有一个停车场。白色栅栏将停车场与武基街隔开。紧贴着栅栏的停车场内侧,竖立着禁止停车的交通标志牌。
武基街为双向两车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合通行。附近居民怀疑该停车场占道经营。“小区人口密度大,人多车多,路本来就窄,多了个停车场,骑车或步行就更不便了。”
住建部印发的《城市停车规划规范》明确,路内停车位指的是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或(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路内停车位的设置不得影响非机动车通行、侵占行人过街设施。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避免因停车形成安全隐患或交通拥堵。”公安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明确规定,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建筑物出入口附近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在附近小区居民指引下,记者找到了萧太后河沿岸的另一个停车场。该停车场位于翠城馨园E区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