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临近,很多市民准备外出旅游。但不少与旅游相关的骗局、陷阱也随之而来,市民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骗。近期,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开展了“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工作,公布了包括以康养活动招徕旅游者、购物送旅游、网络招徕、旅拍、“不合理低价游”等执法案例。提示广大旅游者审慎甄别旅游产品,理性选择合法正规的旅游服务,自觉“不合理低价游”,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江苏宇途康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的情况下,以赠送大米、鸡蛋、食用油等方式,招徕老年人到“康养基地”参加旅游“会销”活动,并组织184名“ⅥP贵宾”参加旅游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后续处理:江苏省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卜某某以“加10元送旅游并加送30个红心咸鸭蛋”等方式,销售玉米糁,羊奶粉等农产品和保健品,组织50名旅游者参加“白马湖金秋赏菊1日游”。
后续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款的规定,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鲍某某在快手平台发布旅游产品短视频,招徕15名旅游者,计划组织前往五台山旅游,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
后续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款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江西省婺源县黄容摄影创作有限公司通过自建网站发布“‘春色满园’婺源四天摄影创作团”等包价旅游产品信息,招徕、组织18名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共计收取团费38440元,盈利521元。
后续处理: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江西省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天津辉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175元的价格组织两名旅游者参加“‘厦门故事’厦门一地双飞5日”旅游活动,隐瞒旅程,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