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很多时候夜景照明设计衍变成亮化工程了,成了业绩,很多就谈不上美观和设计了,第四问:夜景照明设计和亮化是什么关系?夜景照明现在夜景照明设计感觉被等同成亮化了,照明设计师应该考虑暗化了,这是个视觉对比的过程,在追求城市形象的指导原则下,一些城市追求“越亮越好”,一盏灯能满足要求偏要装两盏灯,照度水平远超guo家标准;一些城市过分强调路灯的装饰性,重视路灯的白天造型,功能性反而被忽略了,对晚上的照明效果考虑不周。
促进经济繁荣,这种认识非常有害,不少城市在主干道大搞花灯、庭院灯,灯本身美轮美奂,但眩光、散逸光严重,照明效果差强人意,夜景照明另一方面,不少人把景观照明设计简单理解为以灯为景,把灯作为城市景观的主角,事实上,路灯本身是城市景观,特别是道路景观的重要元素,但绝不是主角,首先,必须以人为本,重视道路照明的功能性,照度和亮度、眩光控制、诱导性、光色等参数对城市夜晚景观的影响不言而喻,特别是市民的舒适度、安全感涉及行为心理的范畴。
从公开的报道可看到,不少城市的路灯数量成倍增长,夜景照明路灯造型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在解决城市夜晚照明,为市民创造夜间交往环境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实际问题,在我国城市道路照明建设的狂飙猛进中,城市“面子”成了建设目标,长官意志成了金科玉律,市民的真正需求反而成了陪衬,城市夜景照明包括视觉景观、生态环境和行为场所等三个层次的内容,视觉景观、生态环境只是城市景观的表象和物理因素,更重要的在于行为场所,即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