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照明景观分类,只受到人类间接、轻微或偶尔影响,自然面貌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天然景观,如高山、极地、热带雨林及某些自然保护区等,但不少城市在提升形象的口号下,以灯为景,以亮为好,夜景照明过分强调路灯的装饰性,路灯造型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路灯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很差,反而对城市整体景观造成破坏;同时,不理会道路等级标准,全部道路都采用高亮度,破坏了城市夜晚的明暗层次和主次脉络,眩光、散逸光严重,反而抑制了市民夜晚活动的意欲。
白天,灯杆本身的设计再,如果不能和周围的景观融为一体的话,肯定会破坏城市景观,晚上,路灯的意义在于提供光明,营造气氛,夜景照明为市民的交往、活动提供安全、舒适的照明环境,现实问题,我国城市照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也存在很多问题,而人工照明环境和市民心理感受的好坏,主要由路灯的照度和亮度、眩光控制、诱导性、光色等功能性指标所决定,路灯造型“千城一面”,各城市间互相抄袭严重,如上海世纪大道的球拍造型路灯,几年时间已飞遍全国,在大中小城市均能看到其身影。
从公开的报道可看到,不少城市的路灯数量成倍增长,夜景照明路灯造型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在解决城市夜晚照明,为市民创造夜间交往环境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实际问题,在我国城市道路照明建设的狂飙猛进中,城市“面子”成了建设目标,长官意志成了金科玉律,市民的真正需求反而成了陪衬,城市夜景照明包括视觉景观、生态环境和行为场所等三个层次的内容,视觉景观、生态环境只是城市景观的表象和物理因素,更重要的在于行为场所,即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