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繁荣,这种认识非常有害,不少城市在主干道大搞花灯、庭院灯,灯本身美轮美奂,但眩光、散逸光严重,照明效果差强人意,夜景照明另一方面,不少人把景观照明设计简单理解为以灯为景,把灯作为城市景观的主角,事实上,路灯本身是城市景观,特别是道路景观的重要元素,但绝不是主角,首先,必须以人为本,重视道路照明的功能性,照度和亮度、眩光控制、诱导性、光色等参数对城市夜晚景观的影响不言而喻,特别是市民的舒适度、安全感涉及行为心理的范畴。
保证车辆和行人夜晚活动的安全,减少夜间交通事故和犯罪、暴力事件的发生,满足城市不同区域的功能需要,为各分区的活动和相互间的交通、联系提供照明条件,美化城市形象,道路照明能明晰城市结构,夜景照明将城市亮点有机联系在一起,表现城市夜晚整体格局,勾勒出城市夜晚的轮廓线,产生良好的艺术效果,路灯对城市景观的大贡献,在于创造安全、舒适的人工照明环境,符合人的需求,从而提升市民晚上外出活动的意欲,促进城市活动的发生和发展,构筑和谐、怡人的城市景观。
从公开的报道可看到,不少城市的路灯数量成倍增长,夜景照明路灯造型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在解决城市夜晚照明,为市民创造夜间交往环境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实际问题,在我国城市道路照明建设的狂飙猛进中,城市“面子”成了建设目标,长官意志成了金科玉律,市民的真正需求反而成了陪衬,城市夜景照明包括视觉景观、生态环境和行为场所等三个层次的内容,视觉景观、生态环境只是城市景观的表象和物理因素,更重要的在于行为场所,即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