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难愁盼残疾人被违规收取停车费陕西网友求助获解决

   2021-10-29 210
核心提示:  人民网西安8月20日电 (魏鑫、实习生李孟尧)“2元钱事小,言语的诋毁深深刺痛了我。”近日,陕西西安一名网友通过人民网“

  人民网西安8月20日电 (魏鑫、实习生李孟尧)“2元钱事小,言语的诋毁深深刺痛了我。”近日,陕西西安一名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糟心的停车经历。

  原来,留言网友是一名残疾人,他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将车停在西安一小区的外围停车场。16分钟后,当网友办完业务准备驾车离开时,被物业保安告知需交2元停车费,网友向其出示了自己的残疾人证及残疾人车辆停车证,按规定应减免停车费。然而,保安并不认可,还出言诋毁,声称“不交不让走”。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印发的《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泊位)停车,免收停车服务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所,有条件的要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并减免停车费用。

  获悉网友留言后,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小区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在征得网友同意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与网友进行电话联系,向其道歉,表示会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并退还此前网友缴纳的2元停车费。

  同时,办事处工作人员督促小区物业公司要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既做好停车管理工作,又要关爱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您有哪些亟待解决的困难?欢迎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难事、烦心事说一说。

 
标签: 政策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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