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月1日起报名

   2021-10-25 100
核心提示: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安红丽)近日,教育部部署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要求各招生单位、报考点统筹做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安红丽)近日,教育部部署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要求各招生单位、报考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初试和复试工作均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时间、地点、形式、要求等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5日,报名网站为“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15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寒假前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统筹做好高校寒假假期和明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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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部署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要求各招生单位、报考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标签: 政策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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